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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5-15 14:33:23  点击:267  评论:0

    野战军集中后的工作

    (一九三七年一月七日)周博,彭任〔1〕:甲、野战军十号全部在耀县、三原、咸阳集中后,应于十二日以前(愈快愈好)完成下列工作:(一)款项、弹药、被服、交通、通讯器材、军用地图及书报等交与应补充之各兵团,款项须发足两个月三十万元(对外说一个月)。(二)召开团以上干部会,解释政治任务,...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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