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七月六日)
粟裕同志并告陈饶[2]:
现有重要任务委托粟裕同志执行,请粟于七月十六日前将三野事务处理完毕,于七月十八日来到北京接受任务,粟来时可随带秘书及参谋人员数人。
毛 泽 东
七月六日二十三时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给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副司令员粟裕的电报。
[2]陈,指陈毅,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员。饶,指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政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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