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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承担不使用武力的义务,就不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1〕

时间:2012-6-4 21:33:21  作者:  来源:  查看:732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九七九年一月九日) 我们一直坚持一个观点: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这是中国的内政。为什么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呢?因为我们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等于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就会导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不可能。前几天我对记者讲,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道理很清楚,如...

(一九七九年一月九日)

我们一直坚持一个观点: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这是中国的内政。为什么我们不能承担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的义务呢?因为我们如果承担了这个义务,等于把自己的手捆起来,就会导致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成为不可能。前几天我对记者讲,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道理很清楚,如果承担了不使用武力的义务,蒋经国〔2〕、台湾当局就有恃无恐,可能导致根本不同我们谈判。那末不谈的结果怎么样?一年不谈可以,两年不谈可以,十年不谈怎么办呢?如果中国只有一只手,没有另外一只手,恐怕结果只能导致武力解决问题。如果蒋经国、台湾当局由于某些因素根本不同我们谈,甚至在我们以非常现实的态度提出处理台湾问题后,也不同我们谈,怎么办?所以我们不能把自己的手捆起来。捆起来不利于用和平方式解决问题。你们从我们的《告台湾同胞书》〔3〕中可以看出,我们现在采取的步骤,是合情合理的。所谓现实的态度,就是在台湾归回祖国,完成祖国统一以后,台湾可以同美国保持民间贸易,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人民生活条件不仅不会降低,而且可以提高。

统一台湾后,首先台湾的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这是我们真实的政策。台湾当局拥有它自己的权力,只是它要把所谓的“中华民国”旗子去掉。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给他们充分的自治的权利。台湾的武装可以不解除。如果台湾人民感到它的现行制度要保持一百年,也可以。以后随着中国自己的经济的发展,双方交往多了,这个问题会自然解决。我们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我希望你们理解,我们提出这一政策的思想不是今天才有的,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在世时就是这个思想。

注 释

〔1〕这是邓小平会见美国参议院军委会特别任务小组成员时谈话的一部分。

〔2〕蒋经国,当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台湾国民党政府“总统”。

〔3〕《告台湾同胞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六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发出。《告台湾同胞书》殷切期望台湾早日回归祖国,共同发展建国大业;指出近三十年台湾同祖国的分离,是人为的和违反我们民族的利益和愿望的,实现中国统一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在解决统一问题时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希望台湾当局以民族利益为重,对祖国统一事业作出贡献;建议台湾与大陆之间通过商谈结束军事对峙状态,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和两地的学术文化交流,发展相互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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