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先生程颢曾在地方任官。
传说,程颢在某县任官时,县境内有两条河,即广济河和蔡河,沿河的不法之徒,专靠威胁索取来往船民的钱物来生活。若有不从,则聚众焚烧船只以显示淫威,这样每年都有几十只船舟被他们焚毁。
程颢上任以后,立即派人将这伙人的首领捕获归案。经过审理,又抓获50余人。程颢看他们是为生活所迫,就既往不咎,让他门在河沿分散居住,以当纤夫为业,而且令他们维护沿河的治安秩序。
自此以后,程颢治理的境域内,再也没有发生过勒索焚舟的事件。
传说,程颢为官时曾巧妙地处理过一件民事纠纷。有一次,一个人借居在他哥哥的宅院中。他挖地窖时,挖到了很多埋葬在地下的钱,并把这些钱据为已有。他的侄子到他家索取,叔叔说是自己近年所存。于是他的侄子到程颢处告状说:“叔叔近日在地下所挖的钱,都是我父亲早年所埋葬的。”程颢问:“你父亲埋葬这笔钱财有多长时间?”侄子回答说:“已经四十年了。”程颢问:“你叔叔借居在这所宅院多长时间了?”回答说:“已经二十年了。”程颢随即派官员去取来一些在地下挖出的铜钱,查看以后,程颢就传唤此人前来官府,并对他说:“现在朝廷所铸铜钱,不到五年就流通全国各地,但你挖出的这些钱都是你借居宅院之前几十年所铸,这是什么原因呢?”借居的人只好承认,这些钱并非自己所藏。程颢随即判令他将这些钱退还,并按律法将他责打十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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