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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九年二月四日—五月十七日)
一 建议先抽派林罗部部分部队提前南下〔2〕
(一九四九年二月四日)
丑江电〔3〕奉悉。经初步研究,为适应形势发展,我军提前于三月初行动,向南进军。虽然整补略嫌不够,但仍然是能胜任执行作战任务的。因此,我们对一切渡江准备工作当加紧进行,以便三月初待命行动。惟照丑江电部署计算,林罗〔4〕部整训至三月上旬为止,于三月十号以后行动,则与中野、华野出动距离会相距一月以上。如此会给敌人以抽调武汉兵力转用于京〔5〕沪的机会。如果发生此种情况,对中野、华野的渡江作战是不利的。据现有材料,敌方除武汉兵力外,现在苏南、皖南可集结五十五个师。我们考虑为求渡江作战更加稳妥,且不妨害林罗休整及改编伪军,建议先抽派林罗部五个军、六个纵队,计四十万人,目前即开至安阳、新乡休整,提前南下,担任于华野、中野渡江时即行包围汉口,钳制白崇禧〔6〕使其不敢他调,似更有助于我们渡江和夺取京沪。预计林罗部抽调五个军、六个纵队提前南下,部队必然略带疲困,但其目的只在迫近武汉及长江中段,初步起钳制作用。当地如鄂豫、江汉、桐柏均有地方党政及群众作依靠,仍可进行休整,俟林罗大部南下到齐再转入大举进攻仍属有利,而于下游夺取京沪则更加稳妥。以上意见是否妥当,请考虑见示。
二 关于渡江作战的八个问题〔7〕
(一九四九年二月九日)
我们于丑佳召开总前委会议,中原局负责同志均参加,具体讨论了渡江作战问题。
一、关于渡江时间。我们一致认为,以在三月半出动,三月底开始渡江作战为最好。因为在政治上,以乘敌内部尚未求得一致,对军事部署尚在守沿江南岸和京、沪、杭诸点或将主力撤至浙赣路沿线两策之间徘徊的时候,实行渡江较为有利。在季节上,四月初水小雨少,更便于作战。在准备工作上,确较仓促。只要前后方加紧努力,当可成行。有些准备工作(如雨具、纱布等),即再推迟一个月,亦难办到。如推迟到四月出动,四月底五月初渡江,则敌在政治上和军事上有更多准备。特别在季节上,已届春雨桃汛时间,困难增多,仅在准备方面略较充分。如提早在三月初出动,三月中旬过江,虽在政治、季节诸方面更属有利,但许多切要的准备工作,都来不及。
二、关于战役部署。依现态势及华野、中野具体准备情况,确定以华野四个兵团,中野一个兵团为第一梯队。华野之四个兵团,一个任江阴、扬州段,一个任南京东西段,一个任芜湖东西段,一个任铜陵、贵池段。中野一个兵团则任安庆东西段。中野另两个兵团,除以一个军进至黄梅、宿松、望江段佯动外,其余五个军作为总预备队,以便紧随首先突破的部队之后,适机渡江钳制。而我们预定的突破重点位置,拟在芜湖、安庆地段。至于突破江防之后的作战,则视当时情况决定。
三、关于开进。华野两个兵团,已在两淮〔8〕及蚌埠以南。其余两个兵团,当在宿县东西地区。拟先移一个兵团至合肥,另一兵团则于三月半移动,以半月行程到达江边。中野各部路程较远,拟于三月初旬移至潢川、固始、六安之线休息,待机即向指定位置开进。
四、华野、中野指挥机关拟于三月初移至合肥及六安,并各派先遣部队迫近江边了解情况,并作准备。
五、为适应紧迫的作战要求,安徽省委必须立即建立。宋任穷、曾希圣〔9〕等应即到职,使有所依托。否则,江淮、皖西不能统一,妨害极大。对建立皖豫鄂三省委事,前曾数次电报,究应如何,恳早示复。如中央认为此时尚非建立省委时机,而为作战需要,我们建议,豫皖苏分局移至合肥,统一领导皖西、江淮两区及豫皖苏之安徽部分,而将豫皖苏之河南部分,交由中原局另组区党委管辖(但困难很多)。究应如何,请早示复。
六、关于出动准备。部队思想渡江无大问题,具体准备则有许多事项尚无着落,务请军委、华东局予以解决。其最重要者有:
(甲)弹药,华野仅有携行基数,中野则连携行基数均无,所缺详数前已电报,务恳赶运。
(乙)华野、中野药品及电讯材料均未解决。中野已派齐仲桓部长、叶云章副局长〔10〕来军委请示,亦恳迅速批发赶运。
(丙)现洋及人民钞票,三月初就要用,应携带数亦应赶运。
(丁)地图,华野已有者不足自用,中野一份没有,应到何处领取,请示。
(戊)华野、中野现共有汽车约千辆,汽油很少(中野已经没有),而汽车又是我们的主要运输工具,务恳从速批发足够量(前已报告),否则一切辎重都动不了。
七、粮食是最困难的问题。主要是就地筹集,但仍须后方准备大量接济。除华东外,我们意见,中原局亦应予准备,以豫皖苏及鄂豫力量支持中野一个时期,直到过江为止。
八、为保障华野、中野行动,建议东北野战军即以三个军约二十万人迅速南下,于三月底运至武汉附近,牵制白崇禧。
九、以上八项,均带有时间性,请考虑电示。
三 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11〕
(一九四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甲、蒋军集结于上海至安庆段之兵力,计有二十四个军七十二个师,共约四十四万人左右。其中直接担任江防者,计十八个军四十九个师;控制于浙赣线上杭、金、衢、徽地区者计有六个军二十三个师。可作机动使用者,大约有四个到五个军。
乙、我第二、第三两野战军全部,以歼灭上述全部或大部蒋军,占领苏南、皖南及浙江全省,夺取京、沪、杭,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治经济中心为目的,决于四月十五日十八时,以全线渡江作战,开始进行本战役。
丙、判断于我渡江成功之后,可能产生的敌军变化是:
(一)收缩兵力于京、沪、杭三角地区和南京、芜湖地区,控制南京、上海、杭州、芜湖、镇江、无锡诸要点,并图于我东西两军相距尚远之际,集结兵力与我突进至京沪线上之东线兵团实行决战,而以芜湖以西各部退至浙赣线上,以保障其退路。
(二)向后撤收,一线在无锡、南京、芜湖及其以南地带布置防线,利用浙赣铁路迅速转运兵力控制浙赣沿线,确保南京、芜湖两要点,并求得割断我东西两军之联系,然后再视情况,或在京、沪、杭三角地区与我决战,或退在浙赣线上与我决战,或沿浙赣线作战略之撤退。
(三)主动放弃武进、镇江、南京、芜湖地段,沿江各敌全线向南退集浙赣线上和无锡、上海、杭州沿海地带,以便利用铁道和海口作顽强之抵抗,或作有秩序之撤退。
(四)在情况不利于撤退的时候,分别固守京、沪、杭诸点,以图顽抗。
(五)只要我军渡江成功,无论敌人采取何种处置,战局的发展均将发生于我有利之变化,并有可能演成敌人全部混乱的局面。
丁、我军的作战纲领:
(一)战役第一阶段,达成渡江任务,并依据下一阶段之要求,实行战役的展开;第二阶段,达成割裂和包围敌人之任务,并确实控制浙赣线一段,断敌退路;第三阶段,分别歼灭包围之敌,完成全战役。
(二)战役的准备,应以能够应付丙项第一、第二两种情况为出发点,要计算到我东线兵团渡江成功之后,可能遇到严重的战斗,故西线兵团应给以及时有力之支援。
(三)无论敌人采取何种处置,情况发生何种变化,西线之三野第七、第九两个兵团,除留必需兵力协同二野歼灭当面之敌外,主力应与东线三野之第八、第十两兵团实行东西对进,力求迅速会合。此着成功,既可使东线兵团不致孤立,使东线主力作战有必胜之把握,又可做到打乱敌人作战体系,达成割裂包围敌人之目的。故此着实为全战役之关键。
(四)如敌实行第一方案,则应集结三野四个兵团的主力甚至全力于京沪线上的决战方面,而以二野之一个兵团进至衢州及其以北以西地区,截断浙赣线,二野主力应沿江东下担任攻占芜湖及准备攻取南京之任务;如敌实行第二方案,则可改以二野主力出浙赣线,余同第一方案。
(五)如敌实行第三方案,则以二野一部接替南京警备,主力解决浙赣线上之敌,三野全力负责解决沪、杭、无锡地带之敌。
(六)如敌实行第四方案,则以二野解决南京,三野解决沪、杭。在步骤上,宜将上海放在最后解决较为有利。
(七)如敌完全混乱,则依实际情况临机处置。
戊、战役第一阶段—渡江作战的部署:
(一)由粟裕、张震〔12〕两同志率三野统率机构,直接指挥三野第八、第十两兵团之主力,共六个军及三个独立旅,由张黄港至龙稍港段及由口岸、三江营、京口段实行渡江,另以第八兵团之三十四、三十五两个军,于战役发起同时,以积极佯攻的手段,吸引和钳制两浦〔13〕之敌。渡江成功后,除留部队歼灭沿江当面之敌外,应以主力迅速向京沪线上挺进,控制铁路一段,力求首先立稳脚跟,调整态势,巩固阵地,巩固后方联络线,然后扩张战果,对敌人作有后方的、有秩序的进攻。如条件许可,则应派队向西发展,截断京杭公路,如敌进攻,则求得在野战中逐步地予以歼灭,如力量不足,则继续巩固阵地,以待第七、第九兵团赶到时协同歼灭之。
(二)由谭震林〔14〕同志指挥三野第七、第九两兵团,由裕溪口至姚沟段及由姚沟至枞阳镇(不含)段实行渡江。渡江成功后,除留足够兵力歼灭沿江当面之敌,并监视芜湖之敌外,主力应迅速东进,与第八、第十两兵团会合,截断京杭公路,完成对京、沪、杭地区敌人之割裂,并协同第八、第十两兵团各个歼灭之。
以上两路(四个兵团),归粟、张统一指挥。两路之具体作战部署,第七、第九两兵团之东进路线,均由三野首长另以详细命令规定之。
(三)二野由枞阳镇(含)至望江段实行渡江。渡江后除歼灭当面之敌外,应以一个兵团以最快速度迅速挺进至浙赣线衢州及其以西以北地区,确实控制浙赣铁路一段及屯溪南北公路,断敌退路。二野主力则应迅速东进,接替三野留置部队的任务,担任歼灭芜湖地区之敌,并准备攻取南京〔15〕。二野各兵团之具体作战部署,由二野首长另以详细命令规定之。
(四)各部队于渡江成功后,应派队接引左右友邻兵团渡江,各部队应与友邻部队切取联络,互通情报,密切配合,并积极主动地支援友邻作战。
己、总前委使用华东局电台,与两个野战军及三野四个兵团联络。三野各兵团,凡有关作战事宜的电报,除发给粟、张外,应同时发给总前委。
庚、有关作战的战术、技术、通信联络、后勤工作诸事宜,由两野战军自行命令规定之。
辛、这是战役的基本纲要,所有规定执行事宜,及随着战役发展之各项处置,随时由总前委以单个命令规定之。
四 先打过江,然后争取和平接收为更有利〔16〕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日)
灰丑电〔17〕悉。前接虞电后即令部队调查江水情况,尚未获答复。顷据曾希圣等说:他们在长江边驻数年,每年阳历五月初开始涨大水,而且五月的水比七八月还大,两岸湖区均被淹,长江水面极宽,届时渡江作战将发生极大困难。同时现我百万大军拥挤江边,粮食、柴草均极困难,如过久推迟,则必须将部队后撤就粮、就柴草。所以我们意见,只有在能保证和平渡江的条件下,才好推迟时间,否则亦应设想敌人翻脸,大江不易克服时,准备推延至秋后过江。果如此,则从五月起的大军供应必须由老解放区重新准备,此点亦甚重要。按目前部队准备情况,立即渡江把握颇大。先打过江,然后争取和平接收为更有利。究应如何,请核夺。
五 二十二日渡江不再推迟为好〔18〕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一日)
十一日六时电〔19〕奉悉。
(一)设想江水大发,即推迟一个月后用战斗渡江困难甚多。粟张电〔20〕所称各项困难在安庆、芜湖段亦相同。故就水势一点来说,推迟半月即在二十九日以前渡江,估计尚无大碍,但粮食柴草困难;如在二十二日前渡江尚无大问题;如再推迟一礼拜到二十九日则困难不少。我们拟于日内召集粮食会议,准备由徐州赶运粮食至合肥,再由合肥用汽车运至前方。因此,请军委再帮助我们解决一批汽油,以利运输。至于柴草则更难解决。
(二)我们完全同意第一步提出将当涂至彭泽段及下游江阴、常熟两城让给我们的方案,做到这一步就可以应付任何变化。
(三)从军事上说,以二十二日渡江不再推迟为好,即使政治上必需,也以不要推迟至二十九日以后为好。
(四)已令各部于十一日至十六日不作任何战斗。
六 为配合谈判推迟一星期渡江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一日)
为配合谈判〔22〕,我渡江时间已奉军委电令推迟一星期,即推迟于二十二日发起。又为配合谈判之需要,确定安庆不攻,确定对芜湖对岸、镇江对岸之桥头堡(其他江北据点不受此项限制)及各江心洲之攻占时间,一律照原定计划推迟一星期〔23〕(例如原定寒日者推至马日)施行。望遵照为要。
七 推迟一星期渡江需对干部说明的问题〔24〕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二日)
此次我军推迟一星期渡江,完全是在政治上和军事上所必须采取的步骤。但因此也容易产生松懈战斗意志和迷失方向的危险。因此,你们必须在师以上干部中说明下列诸点:
(一)和平谈判颇有进展,有可能在最近签订协定。此种协定实际上就是国民党的投降,故于全局和人民有利。
(二)我们渡江应站在政治上最有利的地位的基础上进行,即是说如果谈判破裂,责任在对方。如果协定签字后对方不实行或拖延执行时间,其责任亦在对方。我们在谈判结束(破裂或成立协定)之后渡江,则是理直气壮的。而且当我们在政治上做到这一步时,敌人内部将更加瓦解,好战分子内部将更加孤立混乱,不仅争取了主和派,还可能分化一部分主战派,全国人民必更拥护我们。届时,无论和平渡江或者战斗渡江都更有利。
(三)要估计到现在国民党军队大部分还握在蒋介石死党手上,即使签了协定,他们都还有继续抵抗的可能。所以,我们一切应从战斗渡江出发,而且因为敌人必然利用此时间加强其沿江军事准备,故我们亦应利用此时间更充分地进行军事准备。如果放弃了自己的战斗准备,那不仅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
(四)如果政治上需要,时间还可能再一次推迟几天。所以,在部队中要一面防止急性病,一面防止战斗意志的松懈。
(五)大家最担心的季节和江水问题,中央对此亦极重视。计算时间,本(四)月底以前,江水尚不致有大变化。
(六)时间推迟的另一大问题是粮食、柴草、油盐,各兵团必须具体计算,拟出办法报告我们,以凭解决。
(七)在延长渡江的时间内,中心工作仍应放在加强战斗准备。但亦可利用此时间传达二中全会决议〔25〕,此点请各党委自行斟酌决定。
八 了解和研究翻坝堵口开河等问题〔26〕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三日)
据四分区反映,由于我之翻坝、堵口、开河,已引起群众极大忧虑,一为我已疏通入江河口(如临江坝神塘河等),担心江泛水淹,尤其耽心将来堵塞不及,江水决堤,则沿江七县均将被淹没;一为我堵坝口翻坝之处(如凤凰县),因水田日益干涸,我们开坝引江水入田,但又有妨我军行动。其次春耕农忙开始,民工急须复员。为此请你们切实了解,协同地方党委和群众仔细研究下列问题:
一、现我疏河开坝及筑堤填坝之处共有多少?如果要恢复原状,需要多少人工及多少材料?届时地方民力是否够用?还要派多少部队协助?材料有无准备?应如何准备?
二、凡是有危险的地方,要在什么时候以前恢复原状才不致出危险,如果渡江时间延长至四月底,其影响如何,你们拟采取什么补救办法?
三、凡是现在对军事准备已无妨碍或无大妨碍的地方,应以部队力量为主迅速恢复。
四、民工尽可能减少,使之进行生产。这个问题关系数百万人民的生命财产,务请你们专门讨论,指定负责同志专门指导这个工作,并随时报告我们及野战军前委,至要。
九 相机夺取江北守敌桥头堡及江心洲〔27〕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五日)
(一)卯寒及十四日十三时两电均奉悉。已令七、九兵团即作部署准备,二野、三野当面部署如何,望即电告军委及本部。
(二)现就七、九兵团当面之实况来看,有些据点(长生洲、黑沙洲、鲫鱼洲等)可于卯号一夜夺取;另有些据点,则尚无完全把握于卯号一夜夺取,如西梁山、裕溪口等则需二至三天时间。如东面扬中地区,一夜恐亦难夺取此点。应考虑发起战斗后拖长时间是否有妨害。同时我夺取各江心洲及北岸桥头堡后,则我军即暴露在敌兵舰迫近射击之下和变成空炮良好目标,如在此经日持久,则军事上损害较大。
(三)我们意见,能争取在谈判上有政治收获,即令军事方面稍有不便,亦是值得的,故主张卯号行动,凡能一夜夺取者则夺取之,不能一夜夺取者应留置之。照目前前线实况,今后军事行动,以能于开动后持续进行为更有利。以上意见当否请示。
十 建议不再推迟渡江及渡江后的部署〔28〕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
铣八时电〔29〕奉悉。我们找谭震林、王建安、宋时轮三同志来,商谈结果:
(一)我们一致认为,以确定养(二十二)夜开始,不再推迟为好。而且夺取北岸敌桥头堡及江心洲,必须与正式渡江紧密衔接,不宜停顿,否则将给敌人以调整部署时间,增加我们的困难。而在政治上我们估计敌可能采取拖延政策,以便团结内部作最后抵抗,此种征候,似已日益明显。今天南京广播,在汤恩伯〔30〕总部之下组织京沪杭政务委员会,汤兼主任,谷正纲、邓文仪〔31〕等为常委,即其具体步骤之一。故真正解决问题,只有在我们渡江成功之后才有可能。所以在政治上无绝对必需的条件下,务请不再推迟至有(二十五)日,因为前方困难甚多,延长一天时间增加一分困难,不但影响士气,人民不安,特别是把我们各个有利渡江的地点都暴露了。
(二)我们审慎研究渡江有把握。现芜湖、安庆段九七三等三个兵团准备均属充分,至少有一处必能首先成功。只要一处成功且能立稳脚步,其他各处即可随之成功。
(三)过江后的部署,我们拟作一些改变,即将陈谢〔32〕三兵团直出徽州,然后沿浙赣公路向东前进。宋郭〔33〕九兵团担任芜湖、南京的监视任务,而将主力置于南京以南地区。陈赓第四兵团仍沿江东下,首先接替九兵团在芜湖的任务,并准备加入攻取南京。其余王谭〔34〕七兵团、杨苏〔35〕五兵团之任务不变。这种处置的好处是部队便于展开就粮,并可避免部队过于拥挤,而对支援东线亦未减少力量。特别是我三五两兵团一沿浙赣铁路、一沿浙赣公路平行东进,对敌震撼更大。此种改变是否恰当,请军委核示,请二野、三野提出意见。
十一 关于渡江作战的具体战斗部署〔36〕
(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
七、九兵团首长关于渡江的意见已详筱子电。本晨又与谭、王、宋共同拟定渡江作战具体部署如下:
一、宋郭兵团以三十军于二十(哿)日黄昏开始攻击裕溪口、西梁山两地,西梁山可于二日至三日内夺取,裕溪口不拟迅速夺取,仅迫近包围与钳制;芜湖对岸之中路码头,由二十五军(七纵)一部夺取之。以上均为对芜湖、当涂之敌二十军、六十六军起吸引钳制作用。该兵团九纵全部、七纵主力、后续张克侠〔37〕部则于鲁港到荻港间举行正式渡江作战。预定步骤是,我于二十日晚开始夺取鲫鱼洲、黑沙洲等江心据点,二十一(马)日夜正式向鲁港、荻港间以偷渡和强攻相结合,做到完全夺取南岸之阵地,继续向南发展。二十二日做到该兵团大部登陆完毕,完成对繁昌、南陵之包围,并继续攻占之。
二、王吉〔38〕兵团二十(哿)日黄昏开始,以二十四军夺取江家洲、太平街以北之江心大沙洲(在铜陵以北),努力做到突破江家洲、太平街防线,二十一(马)日继续向南发展;二十一军于二十(哿)日黄昏选择在贵池、大通之间夺取长生洲、凤凰洲,二十一(马)日开始登陆作战,求得登陆后向东发展,二十二(养)日该两军完成贵池、青阳之包围。
以上统归谭震林指挥之。
三、中野各兵团,即照与小平同志在桐城谈定之计划,于二十一(马)日夜黄昏开始渡江作战,二十二(养)日接替包围贵池任务,向南发展,以与谭集团广泛配合。
四、三野指挥八十两兵团,其渡江攻击计划及何以祥〔39〕部对浦口之钳制行动望三野自行规定。统望于二十一日至二十二日为我军正式发起渡江作战的时间(二十日以前的先期准备行动自定)。
五、各集团于二十日至二十一(马)日夜发起渡江作战后,必须准备克服敌之层层抵抗,以达到占领南岸,尔后更须有准备突破敌之无数反击和增援,以达成渡江作战任务。故二十日开始之后,不可能也不应该再作停顿,只有在我军完成渡江,攻占或完全展开包围了贵池、铜陵、南陵、繁昌、青阳五县地区之后,方需要略加停顿,整顿态势,再行东进,或命令南京反动政府执行我方的和平条件。
六、我们两周来经过反复研究,并设想种种困难之后,均一致认为,二十日后开始渡江作战,到二十二日全部投入夺取南岸的总行动,以后完全占皖南五个县,均有把握胜利完成。三野苏中方面,虽是敌人主力所在,可能困难多些,但亦认为可以胜利完成。故一致请军委考虑,如在全局上二十日可以开始,二十二日实行总攻,则一气打到底,完成渡江后再考虑停顿;如认为二十日开始太早,则请于十八日先期通知延期。因二十日开始到二十二日总攻不能再停,主要原因是我军届时已处于半渡状态,全军均已投入战斗,如加停顿必陷于非常不利。
以上请决示。
十二 二野及三野七九两兵团渡江后之行动〔40〕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昨(哿)夜七九两兵团渡江任务顺利完成,刻正向繁昌、铜陵地区扩张。今(马)夜二野三个兵团渡江,估计亦无问题。兹规定二野及七九两兵团渡江后之动作如次:
甲、九兵团第一步在有(二十五)日以前,完成消灭繁昌、荻港、鲁港地区之敌;第二步宥(二十六)日起遂行控制南陵、青弋江、湾沚地区,并包围宣城,准备继续向东挺进之任务。
乙、七兵团第一步有(二十五)日前完成消灭铜陵、青阳地区之敌;第二步宥(二十六)日起遂行控制泾县及其以东地区,并准备继续以主力向东挺进之任务。
丙、三五两兵团第一步有(二十五)日前完成消灭贵池、东流、至德〔41〕地区之敌;第二步宥(二十六)日起,准备以三兵团出徽州、屯溪,以五兵团出上饶、衢州。
丁、四兵团第一步有(二十五)日前完成消灭湖口、彭泽、至德(不含)地区之敌;第二步宥(二十六)日起准备沿江东下,接替九兵团对芜湖之任务。
戊、各部队于完成第一步任务后,即应紧接实行第二步,不必机械等到宥(二十六)日开始。七九两兵团尽可能各以一个军以上兵力,争取提前向东支援东兵团。
己、在战术上仍应稳扎稳打,有组织有准备地进行战斗,防止轻敌乱碰。
庚、军委有何指示,请告。
十三 七九两兵团应迅速向东挺进〔42〕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一、刻据谭震林电话,铜陵、青阳之敌均向东南撤退,繁昌、南陵之敌是否已撤退尚不详。从大情况估计,敌长江防线被突破,迅速集结青弋江,阻我东进,调向徽、屯逃逸,均有可能。
二、谭决定令二十四军、二十五军、二十七军、三十三军四个军迅速东进,限于二十四(敬)日到达宣城〔43〕地区(略整顿态势,等齐骡马炮兵,据报骡马炮兵过江确有困难,且甚迟慢)。预计二十八(俭)日可抵达郎溪、溧阳地区,以策应东集团。
三、我们同意谭震林此部署,并令其在皖南沿江敌后撤条件下,我七九两兵团应迅速向东挺进,不为沿途敌据点所抑留。
四、从即日(养)起,谭震林率七九两兵团直归粟指挥,特告。
十四 割裂敌人,截断浙赣线〔44〕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七、九兵团大部过江,二野主力亦已过江,粟、张东集团估计有三个军已过江,至此渡江任务业已完成。我军今后力争迅速完成东西打通联系,割裂敌人,截断浙赣路。
十五 对接收南京和芜湖的处置意见〔45〕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顷悉南京敌已全撤,仅由民团维持秩序,判断芜湖敌亦已撤至宣城及其以南地区。我东路军及七、九兵团均在东西对进,能否截获一部尚不可知。二野三五两兵团刻正向石埭、浮梁〔46〕方向挺进。而原定接收芜湖、南京之四兵团,则尚在望江、湖口地段之江南岸。该兵团如向芜、京转进,至少需时半月,且与三、五兵团交叉运动较不便利。故我们已与刘张李商定,作如下处置:
(一)陈赓四兵团取消接管南京任务,改沿杨苏五兵团之右侧出浙赣线上饶东西地区,协同三五两兵团歼灭浙赣线上之敌,并视情况向东发展。
(二)南京城防改由陈袁八兵团〔47〕以两个军担任之,陈袁任警备司令和政委。
(三)芜湖城防暂由九兵团之三十军负责,尔后由二野派第十军(刻在安庆)主力接替。
(四)宋任穷率接管南京干部今(梗)夜可到全椒。
(五)我们及二野刘张李和直属队,于部署大定后,准备移驻南京。
(六)以上请军委追认。
十六 一面派队追歼,一面整顿态势〔48〕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此次渡江已取得了伟大胜利,但迄今为止,敌人被歼不多。我军一面应派队追歼敌人,一面应整顿态势,克服并停止渡江追击所形成的紊乱。现蒋介石已亲到上海组织防御,可能乘我混乱组织反击,我们在领导上应估计到此一点,方不至于发生上述情况时使自己吃亏。设想到这一点并无坏处。我们除决定中野南下浙赣线并同意你们以王建安兵团入浙外,俟情况清楚后再考虑发出停止该方面的追击,争取一礼拜到十天的休息,然后再作沪杭作战。因此,请三野采取下列步骤:
一、东西追击部队到达宜兴、长兴、吴兴、广德地区后,主力即应暂时停止,但应派有力部队向南向东迫进搜索敌人。
二、由士榘〔49〕率一个军至两个军或四个师入驻南京、镇江线。
三、应掌握八九十三个兵团的主力加以整顿,选择适当地点,形成对上海之战略包围。上海可能和平接收,亦可能经过战斗,故应作各种准备。
四、请本此方针处理并随告情况。
十七 接管南京的最初情况〔50〕
(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我们感夜到南京,初步了解情况如下:
(一)有夜陈士榘及八兵团部到达,宥夜宋任穷率二百余干部到达。因南京解放太快,干部尚在途中,故现仅设立军管会及警备司令部两机构开始工作。
(二)此次南京破坏不大,房屋一般完好,仅国民党部、特务机关、司法行政部、国防部等机关为反动派撤退时自行破坏。
(三)最初两三天发生一些抢案,从感日起市区已无抢案,但因我军队尚未能分散到四郊,故四郊尚有不少抢案。
(四)此次各机关保护尚好,秩序尚未大乱,主要得力于秘密市委。他们工作做得很好。
(五)刘张李今(艳)日已到,黄华、周兴〔51〕等一批人昨夜已随漱石〔52〕同志同到。接管南京干部亦正陆续到达,大约三天后即可弄出头绪来。
(六)南京出了乱子〔53〕的就是一个外交问题。从梗到宥四天内共发生我军队人员与外国人的争执事件有六起,而以到司徒雷登〔54〕住宅一事为较严重。其原因是我党外交政策没有在部队教育,我派到各大使馆门口警卫的哨兵禁止外国人出入。有的管理人员号房子跑到外国人住宅,争执即由此起。我们到后,中央几个指示亦已转到陈士榘等处,已引起严重注意。昨今两天已未发生问题。我们已同市委商定于明(陷)夜召集几千人的干部大会,我们均到场讲话,统一思想与行动。
(七)其余情形当陆续报告。
十八 建议部队推迟进驻上海、杭州〔55〕
(一九四九年四月三十日)
根据南京经验,在我党我军未做适当准备,仓卒进入大城市,必然陷于非常被动地位。就军事上说,杭州、上海很快即可拿下;就政治上说,我们许多重要准备都未做好,加以上海、杭州干部尚在长江北岸,人民币因火车拥挤(据说薛暮桥〔56〕处很难交涉到车厢)不能及时运到,煤的问题因缺运输工具则更难克服,粮食在南京无大问题,估计杭州无多大问题,上海还不知道有无存粮。而在部队本身困难亦多,政策及入城守则尚未深入教育,连续行军作战尚未整理,大批俘虏尚未处置,如不经过十天左右的整训,进城之后一定发生许多问题。三十五军因非主力兵团骄气较少,故该军在南京虽然出了不少乱子,但纪律还算比较好的。其他主力军如不训练,不会比三十五军的情况更好。我们考虑以尽可能推迟半月到一月入上海为好,杭州亦以迟一点进为好,因为一占杭州,就会迫使我们迅速进驻上海。因此建议:
(一)七兵团应照粟、张命令迫近杭州,先以有力部队截断敌之退路,而后派人与守敌谈判投降,拖延一点时间,以便自己做入城准备。
(二)推迟进占浏河时间。
(三)华东局、三野前委及七兵团加紧进入上海、杭州准备,限期完成,以免仓卒被动。这种处置的好处是我们自己来得及,缺点是在此时间内,敌人将加强破坏。是否妥当,请军委核示。
十九 关于攻击上海市区的部署〔57〕
(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七日)
在敌固守上海的情况下:(一)在部署上,似应同时由南向北实行攻击,因苏州河南为敌防御配备较弱的部分,且多面攻击才能分敌之势,使我易于奏效。
(二)如果这样做,现有兵力是否够用?还须增调兵力多少?以抽调哪些部队为宜?
(三)大军集结上海作战的支前供应问题,亦应加以全盘考虑和组织。
以上请考虑答复。
注 释
〔1〕这里收入的是总前委指挥渡江战役的十九份电报。其中第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五、十七等十份电报为邓小平手稿。邓小平当时任第二野战军(由中原野战军改称)政治委员。渡江战役,即京沪杭战役,是解放战争时期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野战军及第四野战军一部,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同国民党军进行的一次大规模强渡江河的进攻战役。一九四九年一月,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胜利结束,从根本上动摇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但国民党统治集团在美帝国主义主持下,仍不甘心失败,企图通过“和谈”,实现“划江而治”,以便依托江南各省,争取时间,重整军力,伺机反扑。中国共产党为争取国共两党谈判达成有利于人民的协定,曾数次命令人民解放军推迟渡江时间。在国民党反动政府拒绝签订国内和平协定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向长江以南进军的方针和指示,二月,中央军委决定由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五人组成的以邓小平为书记的淮海战役总前委,继续行使领导中原和华东地区军事和作战的职权。在中央军委、总前委统一指挥下,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于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日夜起,从江西湖口至江苏江阴段横渡长江,彻底摧毁了国民党军苦心经营三个半月的长江防线。四月二十三日,解放了国民党二十二年来反革命统治中心南京,宣告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覆灭。随后又分路向南挺进,合围歼灭芜湖、南京、镇江逃敌,占领浙赣铁路,五月三日解放杭州,五月二十三日解放南昌;五月二十七日攻占上海,歼灭了汤恩伯集团主力。期间,第四野战军第十二兵团组成的先遣兵团,于五月十四日在武汉以东团风至武穴间一百余公里的地段上,渡过长江,占领武汉三镇。
〔2〕这是邓小平和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给中共中央的电报。二月八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了给邓小平、陈毅等的电报。电报指出:“四日电悉。你们加紧整训准备提前一个月出动甚好。望照此去做,不要放松。但在实际上,三月仍须整训,并须着重学习政策,准备接收并管理大城市。军委丑齐给林罗指示电附此。”二月十二日,中央军委电告林彪、罗荣桓、聂荣臻,并告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等:为配合华东、中原两野战军三月半出动,三月底渡江之行动,决定林、罗出两个军约十二万人左右,于三月二十日以前到达郾城、信阳间地区,于三月底夺信阳、武胜关,四月十五日以前夺取花园、孝感地区,迫近汉口,休整待命,钳制白崇禧部不敢向南京增援,以利刘陈邓夺取南京。为执行上述任务,该两军应于二月十八日以前完成出发准备,二月十九日由平津线出发。请饶漱石、邓子恢二同志于电到三日内将济南经徐州、郑州至郾城的铁路运输能力计算电告,是否可以运十二万人及附属装备按时到达郾城,以备决定该两军全部步行至济南车运或者以一部车运先到,另部取道大名、郑州步行后到(由平津线经大名到信阳约九百余公里,连休息时间在内,三月底可到)。
〔3〕丑江电,指一九四九年二月三日中共中央给华东局、刘伯承、陈毅、邓小平和粟裕、谭震林等的电报。电报中说:“(一)国民党有在京沪线组织抵抗及放弃该线将主力撤至浙赣路一带之两种可能。依据近日情报,第一种可能性仍是有的,但第二种可能性业已增加,即是说用解决北平问题的方法和平地解决南京、芜湖、镇江、苏州、无锡、杭州、上海等处的可能性业已增加。我们应当针对这两种可能情况,准备两种对付方法。(二)如果在今后一时期内证明国民党仍然采取在京沪线组织坚决抵抗的方针,则我们仍应按原定计划,华野、中野休整至三月底为止,准备四月渡江,五六两月夺取宁、镇、锡、苏、杭、芜诸诚。(三)如果国民党依照近来日益增多的情报所说,是准备在长江南岸一线作某些抵抗,不准备集中兵力守南京等城,而将主力撤至浙赣线布防,则我们应作提早一个月行动的准备。华野、中野应休整至二月底为止,准备三月即行渡江,于占领镇江、芜湖之后,即去占领南京。然后依据自己的工作能力逐步地去占领苏杭。”“(五)林罗所部主力应争取于三月中旬完成休整部队。”
〔4〕林罗,指林彪、罗荣桓,当时分别任东北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5〕京,这里指江苏南京。
〔6〕白崇禧,当时任国民党军华中“剿匪”总司令部总司令。
〔7〕这是总前委成员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粟裕、谭震林给中共中央军委并中共中央华东局的电报。
〔8〕两淮,指江苏淮阴和淮安。
〔9〕宋任穷,当时任中共安徽省委书记、安徽省政府主席。曾希圣,当时任皖北军区司令员。
〔10〕齐仲桓,当时任第二野战军后勤部卫生部部长。叶云章,曾任中原野战军司令部通信第三分局副局长,当时任第二野战军司令部通信处副处长。
〔11〕这是邓小平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并告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参谋长李达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的电报。该电报于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上报中央军委,四月三日中央军委批复同意。
〔12〕粟裕、张震,当时分别任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参谋长。
〔13〕两浦,指浦口、浦镇。
〔14〕谭震林,当时任第三野战军第一副政治委员。
〔15〕京沪杭战役第一阶段中关于第二野战军三个兵团的使用方向,总前委于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七日,曾提议以第四兵团东进芜湖地区接替第三野战军第九兵团留置部队的任务,歼灭芜湖地区之敌,并准备加入攻取南京的作战,第三、第五兵团主力挺进浙赣线。中共中央军委同意了上述建议。在战役实施过程中,由于敌情变化,第二野战军三个兵团的主力全部进至浙赣铁路及以南地区。
〔16〕这是总前委于灰未时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17〕灰丑电,指一九四九年四月十日丑时中共中央军委给总前委并告刘伯承、张际春、李达和粟裕的电报。电报说:卯佳电悉。我们卯虞电询问你们一个月内江水情况,是否会有大的变化,尚未据复。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有进展,可能签订一个全面和平协定,签字时间大约在卯删左右。如果此项协定签订成功,则原先准备的战斗渡江,即改变为和平渡江,因此渡江时间势必推迟半个月或一个月。关于江水情形究竟如何,推迟渡江时间有何不利?望即告以便决策。
〔18〕这是邓小平于卯真酉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并告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和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参谋长张震的电报。
〔19〕六时电,指一九四九年四月十一日六时中共中央军委给总前委和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粟裕和张震的电报。电报说:一切请照十一日五时电办理,并请你们迅即表示意见。华野前委卯灰电称,或将渡江重点置于安庆南京段,江阴下游实施佯渡等语,我们不知道安庆至南京段渡江是否不受或少受五月涨水的影响,假如推迟半个月至一个月,从安庆至南京段渡江是否不发生严重问题,请迅即查告。协定签字后,我们拟即要求南京让出当涂、芜湖、繁昌、铜陵、贵池、东流、至德、彭泽等处及下游之江阴常熟两城为一步,尔后则协定逐步接收江南或东南各地并整编国民党军。十一日午时,邓小平为总前委起草了给中央军委并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粟裕、张震的电报。电报说:“我们同意推迟一星期,即推迟到二十二(养)日渡江。但我们意见切不应再推迟,否则困难甚多(部队无粮草,群众无时间填补堤坝等),如能比二十二(养)日更提前三两天更好。推迟一星期事,请二野、三野即下达。”关于渡江的时间,一九四九年三月十九日二时,中央军委在给陈毅、饶漱石等的电报中说:“四月十日实行渡江”。三月十九日十五时,陈毅和谭震林在给中央军委并中原野战军的电报中说:“正式渡江作战,应延至十六日为宜”。三月二十二日二时,中央军委在给陈毅、谭震林并告中原野战军的电报中说:“全军可于四月十三日或十四日可以开始渡江”。三月二十六日十七时,陈毅、邓小平、谭震林在给中央军委并中原野战军的电报中说:“建议推迟两天,即十五日黄昏发起渡江”。三月二十七日十时,中央军委电复总前委:“同意你们十五日发起渡江战斗”。三月三十一日,邓小平在为总前委起草的《京沪杭战役实施纲要》中指出:“决于四月十五日十六时,以全线渡江作战”。四月三日,中央军委电复同意。四月十日二时,中央军委在给总前委等的电报中,考虑到国共双方正在进行的和平谈判,提出“渡江时间势必推迟半个月或一个月”。四月十一日五时,中央军委又提出:“决定推迟一星期渡江,即由十五日渡江推至二十二日渡江”。
〔20〕粟张电,指一九四九年四月十日粟裕、张震以第三野战军前委的名义关于江水情形和推迟渡江的不利因素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21〕这是邓小平于卯真午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和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并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政治委员谭启龙、司令员王建安、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吉洛(姬鹏飞)以及第三野战军第九兵团司令员宋时轮、政治委员郭化若并报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22〕指一九四九年四月一日,以周恩来为团长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和以张治中为团长的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在北平进行的和平谈判。经过半个月谈判,拟定了国内和平协定。四月十五日,中国共产党代表团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提交南京政府代表团,四月二十日,被南京政府拒绝。
〔23〕一九四九年四月九日,邓小平在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及粟裕、张震的电报中说:七九两兵团均提议于文元两日将各江心洲攻占,因为只有攻下必要的江心洲才能放船入江,才能于删夜准时大举过江。我们考虑认为,如全线渡江准于删夜举行,自应于文元两日(以元日为好)攻占江心洲,如因谈判关系,只能于删夜间开始攻占江心洲时,则全线渡江必须推迟至铣(十六)或筱(十七)夜举行,特别是东线必须推迟。我们为保证删夜动作,拟同意于元夜开始夺取江心洲,是否可行,请军委速核示。四月十日,中央军委复电总前委并告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粟裕,提出:卯佳电悉。我们卯虞电询问你们一个月内江水情况是否会有大的变化盼复。据此次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有进展,可能签订一个全面和平协定。签字时间大约在卯删左右,如果此项协定签字成功,则原先准备的战斗渡江时间势必推迟半个月或一个月。关于江水情形究竟如何,推迟渡江时间有何不利?望第二卷即告以便决策。
〔24〕这是邓小平于卯文午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前委和各兵团党委并报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四日五时,毛泽东为中央军委起草了给总前委并告第二野战军和第三野战军的电报。电报指出:总前委卯文指示电甚好。请二野、三野即照此指示向师以上干部着重说明推迟渡江时间的理由,加强战斗准备工作,并多筹粮草油盐。渡江时间仍按四月二十二日(卯养)实施,不要改变。但有可能再推迟几天,即推迟至四月二十五日(卯有),至迟四月二十七日(卯感)。是否如此,要待四月十八日左右才能确定。昨(十三)日起谈判已至正式阶段,我方协定草案已交张治中代表团,并由双方代表团开了一次正式会议。张治中等表示原则上接受我方草案,仅在个别问题上有意见。惟南京李宗仁、何应钦、白崇禧、顾祝同等是否能拒绝美蒋干涉(此种干涉现已加紧)愿意接受,则尚无把握。如南京根本拒绝不愿签字,则争取张治中代表团签字,然后由我军渡江,威迫南京批准。万一连张治中也不敢签字,则其曲在彼,我方可将协定草案公布,争取人民及国民党中主和分子及爱国分子的同情,对我军南进甚为有利。而我军损失不过推迟七天或十天至多十二天(卯感)的时间。
〔25〕二中全会决议,指一九四九年三月五日至十三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毛泽东在会议上的报告所通过的相应决议。毛泽东在报告中,提出了促进革命迅速取得全国胜利和组织这个胜利的各项方针;说明了在全国胜利的局面下,党的工作重心必须由乡村移到城市,城市工作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规定了党在全国胜利以后,在政治、经济、外交方面应当采取的基本政策,特别着重地分析了当时中国经济各种成分的状况和党所必须采取的正确政策,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估计了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以后的国内外阶级斗争的新形势,及时地警告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将成为对于无产阶级的主要危险。
〔26〕这是邓小平于卯元巳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第三野战军第七、第九兵团党委及首长并告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并报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27〕这是总前委于卯删辰时给中共中央军委并报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参谋长李达和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副政治委员谭震林的电报。
〔28〕这是邓小平于筱子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并第二、第三野战军的电报。
〔29〕铣八时电,指一九四九年四月十六日八时中共中央军委给总前委等的电报。电报说:(一)总前委删辰电悉。(二)对敌北岸及江心据点,凡能于一夜夺取又利于夺取后第二夜即南渡者,则于渡江前一夜夺取之;凡不能于一夜夺取,又于夺取后需要较多时间做准备工作方利于南渡者,则应提前夺取之,望按实情处理。(三)和平协定最后方案已于昨(十五日)夜提交张治中代表团,今(十六)日上午黄绍竑飞南京请示。南京是否同意签字,将取决于美国政府及蒋介石的态度。如果他们愿意,则可能于卯哿签字,否则谈判将破裂。(四)你们的立脚点应放在谈判破裂用战斗方法渡江上面,并保证于二十二日(卯养)一举渡江成功。(五)现请你们考虑者,即假如南京愿意于卯哿签字,但要求签字后给他们几天时间以便部署,在这种情况下,我军是否可能再推迟三天,即由卯养改至卯有(二十五日)渡江。这种推迟是否于我军士气及渡江任务之完成上发生妨碍。你们作此种考虑时,仍应假定南京虽然签了字,但汤恩伯等反动将领仍然不愿执行,我军仍需用战斗方法渡江。在此种假定上,如果你们认为不应再推迟,则我们将拒绝南京的请求。只有你们认为推迟至卯有(二十五日)实行战斗渡江并无妨碍,我们方准备允许南京的请求。如何,请考虑电复。并将近日渡江准备情形,渡江把握程度及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全军渡江等项见告为盼。
〔30〕汤恩伯,当时任国民党军京沪杭警备总司令部总司令。
〔31〕谷正纲,当时任国民政府行政院政务委员兼社会部部长。邓文仪,当时任国民政府国防部新闻局局长。
〔32〕陈谢,指陈锡联、谢富治,当时分别任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3〕宋郭,指宋时轮、郭化若,当时分别任第三野战军第九兵团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4〕王谭,指王建安、谭启龙,当时分别任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5〕杨苏,指杨勇、苏振华,当时分别任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6〕这是总前委于筱未时给中共中央军委并告第二、第三野战军的电报。
〔37〕张克侠,当时任第三野战军第九兵团第三十三军军长。
〔38〕王吉,指王建安、吉洛(姬鹏飞),当时分别任第三野战军第七兵团司令员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39〕何以祥,当时任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参谋长。
〔40〕这是邓小平于马午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并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和第二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张际春和参谋长李达以及第三野战军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的电报。
〔41〕东流、至德,旧县名,今安徽东至县。
〔42〕这是总前委于养十一时给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参谋长张震并报中共中央军委、第二野战军和第七、第九兵团的电报。
〔43〕宣城,旧县名,今安徽宣州。
〔44〕这是总前委于养午时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45〕这是邓小平于梗二十二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并第二野战军、第三野战军和第三野战军第一副政治委员谭震林的电报。
〔46〕石埭,旧县名,所辖地区划归今安徽石台县。浮梁,今江西景德镇。
〔47〕陈袁八兵团,指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司令员陈士榘、政治委员袁仲贤。
〔48〕这是总前委给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和参谋长张震的电报。〔49〕士榘,即陈士榘,当时任第三野战军第八兵团司令员。
〔50〕这是邓小平于艳酉时为总前委起草的给中共中央军委的电报。
〔51〕黄华,当时任南京市军管会外侨事务处处长。周兴,当时任南京市公安局局长。〔52〕漱石,即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华东军区政治委员。
〔53〕指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个别官兵擅自进入美国驻国民党政府大使司徒雷登的住宅的事件。
〔54〕司徒雷登,美国人。一九四六年七月,出任美国驻国民党政府大使。一九四九年四月南京解放后,仍然留在南京观望。同年八月离开中国。〔55〕这是总前委于卯陷辰时给中共中央军委并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和参谋长张震的电报。
〔56〕薛暮桥,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财经委员会副主任。
〔57〕这是总前委于筱亥时给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治委员粟裕和参谋长张震并报中共中央军委、第二野战军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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