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陈粟谭并告刘邓〔2〕:
本战役〔3〕胜利后,(一)乘胜进攻胶济路。如你们部队损伤及疲劳不大,又不和敌主力第八军等作战,可实行此项方针。(二)休整若干天,整顿队势,然后进攻胶济路。如你们部队损伤疲劳较大,又须与敌主力作战,则应采取此项方针。总之,胶济战役是一个单独的重大的战役,必须有充分准备然后举行。望酌情决定。
军委
丑漾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的给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陈毅、副司令员粟裕和副政治委员谭震林的电报。
〔2〕刘邓,指刘伯承、邓小平,当时分别任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和政治委员。
〔3〕指华东野战军进行的莱芜战役。参见《先打弱敌后打强敌力争主动》注〔1〕(本卷第6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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