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一月七日)
周博,彭任〔1〕:
甲、野战军十号全部在耀县、三原、咸阳集中后,应于十二日以前(愈快愈好)完成下列工作:
(一)款项、弹药、被服、交通、通讯器材、军用地图及书报等交与应补充之各兵团,款项须发足两个月三十万元(对外说一个月)。
(二)召开团以上干部会,解释政治任务,鼓动作战。
(三)解释对友军〔2〕关系。
(四)解释地方工作方针,严整群众纪律。
(五)努力扩红。
以上五项请彭任办理,并须深入战斗员。干部会议如可能时,拟请周博或罗瑞卿〔3〕分往三原、咸阳参加。
乙、准备以主力(拟一、四方面军)出商洛〔4〕,控制陕豫鄂边境,留一部于渭北(拟二、四方面军),战略上突破敌人包围形势,使平汉〔5〕陇海两路暴露于我面前,迫蒋〔6〕就范。此项周办理。如何望复。
毛泽东
七日二十二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周博,指周恩来、博古(秦邦宪),当时是中共中央派往西安的代表。彭任,指彭德怀、任弼时,当时分别任红军前敌总指挥和政治委员。
〔2〕友军,指国民党军东北军和第十七路军。
〔3〕罗瑞卿,当时是中共中央派往西安协助中共代表工作的成员。
〔4〕商洛,指陕西商州和洛南。
〔5〕平汉路,指北平(今北京)至汉口的铁路,即今京广线一段。
〔6〕蒋,指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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