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年八月一日)
(1)一○三团及一○五团均已到南昌车站,似有固守待援之势。
我派出队本日(八一)已由南昌车站附近向南昌攻击,以为纪念八一节之武装示威运动。
(2)本军团为求迅速完成其北上任务起见,决诱敌离开其巢穴而歼灭之。拟于明(八二)日进至安义县、奉新县之线休息整顿,工作筹款。
(3)第十二军开赴安义向九江方面警戒,须于明(二)晨三时(派出万家埠、滩溪方向之游击)由此地出发(缺第一纵队),经乌山铺、落瓦、两路口(分路)、石鼻街到安义县城。其派出于郭坊ぎ之第一纵队,应于明晨五时后始撤回,便道开赴安义归还建制(该军第一天以到达石鼻街宿营为宜)。
第三军应于明晨二时由原驻地(石子堎)出发,经落瓦、两路口(须注意按时迅速通过两路口以免与十二军交叉)、刘家、广福桥到奉新县城(六十里)。其派出郭坊ぎ之第一纵队,明日可进至万福桥前数里处择地宿营,后(三)日到奉新归还建制。
第四军(缺第二纵队)应于明(二)晨三时由原驻地(藻山)经梁村、唐家、唐家坊、广福桥到奉新县城。其第二纵队应于明晨四时三十分随总部直属队后行进,经乌山铺、落瓦、两路口到达广福桥附近宿营,就地工作,发动群众并努力筹款,一面向南昌方向警戒。
总部特务队、总指挥部、革军委及其特务大队、交通队应于明晨三时起床,四时按序在本路口集合出发,接十二军后行进,经乌山铺、落瓦、两路口(在此分路)刘家、广福桥到奉新县城(六十里)宿营(直属队行李在交通队后行进)。
(4)安义部队(十二军)与奉新之总部之联络,着由总部交通队派出通讯兵一班随往架设电话。
(5)行进时予在总部位置。
附记:
(1)奉新县城之设营事宜由第三军长黄公略负责。
(2)落瓦附近之两路口分路处应由第三军派人妥竖分路路标。
(3)各部官长须告诉所部全体兵夫以出发方向及到达地点,以免落伍兵走错路。
(4)各部队所经过地点或所驻地点之电线、电杆等,无命令不得任意破坏,以免我军欲架设电话时发生困难。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和朱德在江西新建县万寿宫发布的红军第一军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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