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刘、周〔1〕阅后交罗瑞卿〔2〕同志:
除第廿一页下面一段注明删去是应当删去而将此种意思另外用电报通知以外,其余凡将党的领导作用删去而改为笼统字眼或改为单纯行政领导的地方,原稿是对的,删改是不对的,均应恢复原稿。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
毛 泽 东
九月廿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刘,指刘少奇。周,指周恩来。
〔2〕罗瑞卿,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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