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八月六日)
薄一波、刘澜涛〔1〕同志:
宣化市此种行为〔2〕似应在报纸公开揭露,予以批评,借以教育全党。是否适宜这样做,请考虑告我。
毛 泽 东
八月六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薄一波,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当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三书记。
〔2〕指在宣化市第三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上,会议主持人和有的党员干部不让出席会议的代表充分发言的错误行为。
中华智库园(www.zhzky.com)上传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所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若所选内容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本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以便即时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主办单位:智库园(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企集成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569号 备案号:京ICP备100207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