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七月十二日)
中南、西南、西北各中央局及军区:
在起义部队中的领导机关应为军政委员会及军政组制度,不应如主力一样为党委制,以便吸收起义将领参加一起工作,利于团结和改造部队。兹将绥远改造傅部〔1〕经验一件发给你们作参考,请你们指导所属有关部分注意研究此种经验。
军 委
七月十二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指原隶属傅作义的董其武部。该部一九四九年九月在绥远宣布起义,后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三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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