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五月十五日)
任老:
粮税事,我告陈薄〔2〕后,已有复信,兹付上请阅。如有意见,请再告。原件尊处可抄存,然后还我。此祝
健康!
毛 泽 东
一九五○、五月十五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黄炎培,字任之,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负责人。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政务院副总理。
〔2〕陈,指陈云,当时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薄,指薄一波,当时任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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