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五月十二日)
建隆学兄:
各次来函及电报均已收到。你热心研究新知识,很好。工作问题,如能在重庆获得解决,以在重庆为好。如要来京,则请直向最高人民法院沈钧儒院长通信询问有无适宜工作,或先入短期学习机关加以学习然后参加工作。
此复,顺颂
大安
毛 泽 东
一九五○年五月十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已编入《毛泽东书信选集》。
注 释
〔1〕叶健农,原名叶建隆,毛泽东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读书时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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