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年五月五日)
绝对不可向群众开枪。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句话加括号写在中共中央华东局指示的第二项中的一段话之后,这段话是:“对因灾荒严重,或因秋征负担过重,群众生活困难,致为反革命坏分子乘机煽惑,因而引起群众性的但非武装的抢粮骚动,我在场武装部队应首先竭力加以劝阻,使他们了解抢粮为违法而停止抢粮。如劝阻无效,则可对空中鸣枪驱散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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