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刘邓,贺李:
(一)为协同一致上歼川康各敌之目的,军委决定贺李所部(十八兵团及其他)应受刘邓张李〔3〕指挥,我们不直接指挥贺李,以免分歧。(二)贺李发给刘邓之电报,同时发一份给我们。(三)以上望遵照为要。
中 央 军 委
十一月廿七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贺龙,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军区司令员;一九四九年十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司令员,这时尚未到职。李井泉,当时任川西北临时军政委员会副主任。
〔2〕刘伯承,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司令员。邓小平,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政治委员。
〔3〕刘,指刘伯承。邓,指邓小平。张,指张际春,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李,指李达,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参谋长。
中华智库园(www.zhzky.com)上传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所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若所选内容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本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以便即时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主办单位:智库园(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企集成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569号 备案号:京ICP备100207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