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六日)
华东局:
关于暂时不建立华东人民政府而建立华东军政委员会以为过渡时期的政权机关及该委员会名单问题,陈刘〔1〕返沪后谅已转达我们的意见。现请你们迅即加以考虑并将具体名单于本月十五日前电告,以便连同华中及西北两项名单由中央作最后审定提交中央政府通过。我们认为建立此项华东临时政权机关的时机业已成熟了。
中 央
十一月六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 释
〔1〕陈,指陈毅,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刘,指刘晓,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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