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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

时间:2012-4-24 11:13:10  作者:毛泽东  来源:  查看:221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八日)中国政府一向鼓励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不要从事政治活动,并且鼓励他们把他们的人力和财力为所在国的利益服务。当然,也可能有些华侨做了些不利于印尼利益的事,但是这和中国政府是毫无关系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和印尼政府应该很好地合作,对他们进行教育。对...

(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八日)

中国政府一向鼓励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不要从事政治活动,并且鼓励他们把他们的人力和财力为所在国的利益服务。当然,也可能有些华侨做了些不利于印尼利益的事,但是这和中国政府是毫无关系的。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和印尼政府应该很好地合作,对他们进行教育。对华侨包括华侨商人的正当利益应该加以保护,但是对那些不法的、欺骗和敲诈人民的奸商则应该加以惩罚。我们在“三反”、“五反”运动期间,就曾经对奸商严厉地惩罚过。我们现在和新加坡还没有外交关系,如果将来建立了关系,我们也可以对当地的华侨进行些教育工作。

根据谈话记录稿刊印。



* 这是毛泽东同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苏卡佐·维约普拉诺托谈话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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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毛泽东外交文选 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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