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智圣文库

关于日本投降后党的任务[1]

时间:2012-4-17 17:39:27  作者:毛泽东  来源:  查看:418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一、苏联参战后,日本已宣布投降[2]。国民党积极准备向我解放区收复失地,夺取抗日胜利的果实。这一争夺战,将是极猛烈的。 二、在此情况下,我党任务分为两阶段:(甲)目前阶段,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猛力扩大解...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

一、苏联参战后,日本已宣布投降[2]。国民党积极准备向我解放区收复失地,夺取抗日胜利的果实。这一争夺战,将是极猛烈的。

二、在此情况下,我党任务分为两阶段:

(甲)目前阶段,应集中主要力量迫使敌伪向我投降,不投降者,按具体情况发动进攻,逐一消灭之,猛力扩大解放区,占领一切可能与必须占领的大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夺取武器与资源,并放手武装基本群众,不应稍有犹豫。为此目的,各地应将我军大部迅速集中,脱离分散游击状态,分甲、乙、丙三等,组织成团或旅或师,变成超地方性的正规兵团,集中行动,以便在解决敌伪时保证我军取得胜利。解决敌伪后,主力应迅速集结整训,提高战斗力,准备用于制止内战方面。但各地均应保留必要数量之地方兵团与游击队,放手提拔地方干部带兵,用以保卫地方,民兵枪支必须保留,决不可一切皆集中。在此阶段内,陕甘宁、晋绥、太岳、河南、湖北、皖中、浙西、湘粤等地应有必要兵力防御国民党进攻,其余均用于解决敌伪。某些有特殊情况的地方,中央已另发个别指示。

(乙)将来阶段,国民党可能向我大举进攻,我党应准备调动兵力,对付内战,其数量与规模依情况决定。一部分地区如江南、豫、鄂、晋、绥[3]等地,第一阶段之时间可能甚短,对此应有充分估计。

三、迅速加强城市工作,特别加强我党可能夺取与必须夺取的那些城市的工作。派大批有能力的干部到这些城市里去,迅速学会管理城市中财政、金融、经济工作,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人参加城市工作,解决维持城市秩序,坚决镇压反动派的反抗,但不可轻易杀人。兵力使用与干部使用应有重心,否则将一事无成。

四、掌握政策,任何行动不要脱离群众。扩兵是必要的,但决不可超过人民财力负担的限度。收集物资也是必要的,但决不可只顾军队,不顾人民,尤不可损害人民利益。攻破据点、占领城市应有统一的指挥与严格的纪律。迅速训练干部,迅速加强军队政治工作。

五、我军人力资源是民兵,保卫乡村也是民兵,必须迅速扩大民兵组织。

六、今冬明春,必须在一万万人民中,放手发动减租(已经减好的照旧)。在一切新解放区一律减租,放手发动与组织群众,建立地方党、地方政府与提拔地方干部,以便迅速确立我党在基本群众中的基础,迅速巩固一切新解放区。但是,绝对不可损害中农利益(中农也是基本群众);富农除封建剥削部分实行减租外,不应加以打击;地主须使之可以过活,没收分配土地是过早的。某些地区已经分配者不再变动,但对地主必须设法救济,对富农必须设法拉拢,对中农受损害者必须补偿损失。这些方面如不注意,将破裂农村统一战线,使我党陷于孤立,有利于国民党。

七、国共谈判将以国际国内新动向为基础考虑其恢复,延安对美国与国民党的批评暂时将取和缓态度。但各地对蒋介石绝对不应存在任何幻想,必须在人民中揭破其欺骗,对蒋介石发动内战的危险应有必要的精神准备,但目前阶段主要注意力应集中于解决敌伪,勇敢、坚决、彻底地夺取最大的胜利,不可分散注意力。同时对美国被难人员仍应救护,对美军登陆仍应准备作双方有利的配合,对美国人民及政府中的民主分子必须表示好意,但斯科比[4]危险的可能性尚未过去。

八、望各地本此方针,参酌地方情况,考虑执行之。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抄件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党内指示。

[2]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日本外务省通过中立国瑞士、瑞典政府将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会转交对日作战的中、美、英、苏四国政府,要求投降。八月十四日,日本政府照会美、英、苏、中四国政府,表示接受《波茨坦公告》。八月十五日,日本裕仁天皇以广播《终战诏书》的形式,向公众宣布无条件投降。

[3]绥,指绥远,即绥远省,一九五四年撤销,原辖区划归内蒙古自治区。

[4]斯科比,见本卷第353页注[19]。


中华智库园(www.zhzky.com)上传


标签:毛泽东文集 卷三 关于日本投降后党的任务 
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所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若所选内容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本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以便即时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邮箱:zhzky102@163.com

 

主办单位:智库园(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企集成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569  备案号:京ICP备100207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