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为军事科学院陈宇大校独家提供,请勿转载。)
开国大典之前,新中国国徽图案的征稿工作与国旗图案和国歌词谱的征稿同时进行。但这些征集到的国徽图案与国旗图案相比,不仅数量上悬殊,而且在构思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差距,征集来的国徽图案都不能令人十分满意。同时,政协代表们对国徽图案所应包含意义的理解和认识存在一些分歧,莫衷一是,也影响着国徽的征稿选定。
9月27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国旗、国都、纪年、国歌词谱四个决议案。应征的国徽方案虽经多次评选都仍感到不尽理想,没有一案能令委员们满意,也就未能被采纳,国徽方案只好暂缺。
由于开国大典时间紧迫,已经来不及重新设计和选定国徽了。10月1日开国典礼时,在后来高挂国徽的地方悬挂了一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大典”的横标。这也应了那句谚语:美好的东西总是有残缺的。历史的镜头中,开国大典的天安门城楼上没有出现国徽。
开国大典之后,清华大学和中央美术学院的教授们仍关注着国徽的设计。经过长时间的讨论、设计、修改,最后的定稿图,以清华大学设计组的方案为主,并送政协大会表决。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政协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及对设计图案的说明》。毛泽东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名义批准这一建议,正式决定了国徽的图案。这一天,新中国国徽诞生,这枚庄严而富丽的国徽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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