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中国开国日期的确立,国旗的设计作为筹备建立新中国的重大议题事项,提交到了全国政协代表们的面前。一个象征新中国主权和尊严的标志——国旗,开始在中国共产党人和全国人民的心底描绘。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解放不久的北平正式成立。7月4日,筹备会第六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决定登报公开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和国歌词谱;设立国旗、国徽图案评选委员会和国歌词谱评选委员会。7月13日至8月15日,新政协会议筹备会的《征求国旗、国徽图案及国歌词谱启事》,先后在《人民日报》、《北平解放报》、《大众日报》、《解放日报》、《新华日报》等全国各大报纸上连续刊登,面向海内外公开征稿。征求国旗图案的消息,迅速地向全国、向海外传开。一幅幅国旗设计图案稿件还在源源不断地从四面八方而来。截止8月20日,在短短一个月里政协筹备会国旗审查小组收到应征设计国旗的信函近两千件,应征国旗图案2992幅,其中从美洲寄来的国旗图案有23幅。应征的国旗方案各具特色:如陈嘉庚设计的国旗是镰刀斧头旗;郭沫若设计的国旗是两个长条,象征中华民族的发祥地长江和黄河;朱德设计的国旗左上角为蓝色长方形,嵌有红五角星,象征晴朗的天空。
为了选好新中国的国旗图案,周恩来用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亲自参加和过问这项工作的审查和挑选。8月16日,政协筹委会特地在北京饭店413号会客室,设立国旗图案临时选阅室,集中陈列展览候选的应征设计图案,请评选委员会成员和专家们选阅,展开全面选评。
9月26日,全国政协一届全体会议国旗、国徽审查组,通过了第323号设计图(即《国旗图案参考资料》第32号征稿)为国旗当选图案。重印的资料特别对第32号征稿作了部分修改:抽掉了大星中的镰刀斧头,既可使图案简化,又避免给人以模仿苏联国旗的感觉,并精简了原说明中的部分内容。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经过正式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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