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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圣故事

李斯故事之二:统一货币

时间:2012-3-30 16:40:22  作者:  来源:  查看:569  评论:0
内容摘要:    公元前210年,即秦始皇三十七年,在秦始皇最后一次出游,也就是命丧沙丘之前,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货币。这一行动被司马迁的《史记》称作“始皇三十七年,复行钱”。此举虽然对秦王朝的经济...

    公元前210年,即秦始皇三十七年,在秦始皇最后一次出游,也就是命丧沙丘之前,李斯向秦始皇上了最后一道重要的奏折:废除原来秦以外通行的六国货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货币。这一行动被司马迁的《史记》称作“始皇三十七年,复行钱”。此举虽然对秦王朝的经济发展已无大用,但对后世的影响可谓大矣。当初,秦统一中国后虽大部改头换面,天下一统,但惟独货币依然沿袭过去的形式。市面上使用的货币包括布币、刀币、贝钱和圆钱等形式,使用起来十分不便。因此,统一货币及结算制度、统一货币铸造便成了当务之急。在李斯的主持下,货币规定了以黄金为上币,以镒为单位,每镒重二十四两,以铜半两钱为下币,一万铜钱折合一镒黄金。并严令珠玉、龟、贝、银、锡之类作为装饰品和宝藏,不得当作货币流通。同时,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归国家所有,私人不得铸币,违者定罪等。李斯此举被后人认为是经济史上的一个创举。而当初他所主持铸造的圆形方孔的半两钱(俗称秦半两)因其造型设计合理、使用携带方便,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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