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在春节等4个节假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免费乘坐火车,使低收入群体享受国家政策福利”,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日前表示,“目前收费公路已实现了节假日免费通行,但买不起车的群众却享受不到这一政策好处”,“铁路属于全民所有,公众没有享受铁路分红”。
在眼下这样一个“工资赶不上物价”的时代,“免费”确实是一个极具诱惑力的话题。尽管如此,仍不得不说,无论从理论逻辑还是现实执行角度看,如此“免费”都没有多少合理、必要和可能性。
首先,拿“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类比并推导“免费火车”,就明显不够恰当合理。很明显,与“坐火车”相对应的只能“坐汽车”而不是“公路通行”,汽车通行公路当然原本就该免费,但这并不等于作为运输经营方式的“坐火车”也应免费,一如公路免费通行不意味着“坐汽车”也该免费。否则,其他许多交通运输方式,如飞机、轮船,也都有免费的必要了。
进一步看,以“铁路属于全民所有,公众没有享受铁路分红”作为施行“免费坐火车”理由论据,同样明显缺乏合理性和说服力。在我国,属于“全民所有”又“没有分红”的行业岂止铁路?难道我们也能同样享受“免费用电”、“免费打电话”、“免费用油”?
诚然,人们对“全民所有”尤其是那些垄断暴利性“全民所有”行业,确实享有无可争辩的分红权利,但是市场经济秩序下的分红,显然只能依据市场规则进行,而不能直接免费“白拿”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如若不然,市场经济所赖以确立的基本规律,如“价格杠杆”背后的市场供求和价值规律,又将如何运行、存在?
在市场经济秩序下,“免费”并不一定就是一种真正值得追求的福利。在铁路运输这样可竞争的市场经营领域,“免费”不仅无法保证福利,反倒可能损害福利。此前不少地方“免费公交”不断夭折,已为此提供了鲜活的教训。相反,借助充分开放的市场竞争、有效资源配置,反倒更能催生“价廉物美”的市场福利。
就整个社会财富“创造——分配”角度来看,即便是义务教育这样的免费公共品,归根结底仍是纳税人供养的,“免费”不过是政府二次分配后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并非凭空“免费”。这种背景下,“免费坐火车”之类“福利”,显然不可能也没必要无限扩张,否则,不仅有损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效率,更会加重纳税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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