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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地主

时间:2012-10-16 9:55:53  作者:  来源:中华智库园  查看:320  评论:0
内容摘要:(三)公共地主

A.祖宗地主

寻乌公田多,成了各区普遍现象。各种公会多得很,祠堂里的公会如什么“公”什么“公”,差不多凡属死人,只要是有“后”的,而他的后又是有钱的,他的所谓后者必定从他们的家产中各家抽出一份替他立个公。这种凑份子立公的办法是什么姓都普遍采用的。凑成的份子一概是田地,不用现钱。再则那什么公还在时,他自己就留出田产立起公来,这一种比前一种更多。公田一经成立,就年年收租。租除祭祖用费外,大概总是有多余的,便把它积蓄起来。积蓄的方式不是拿谷积蓄,而是拿钱积蓄,就是每年把多余的谷子粜给贫民,把钱积起来。积得若干年成一笔大款,便购买田地。如此下去,这一公的田地就渐渐地增多起来。但这积蓄增多的在全部款子中只占去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由他的子孙均分了去。多半是子孙穷苦的多才主张分的,子孙富足的多呢,那便不主张分了。分是在什么时候呢?又是怎样一种分法呢?就是当那过年过节时候从祠堂里分谷分肉。男子都有分,女子没有分(有些族上寡妇有分),每人分得几斗谷、几斤肉。这种谷叫“红丁谷”。肉有四个项目:一是“胙肉”,从前是秀才、举人有功名的人分的,后头加上“毕业生”。二是“房股肉”,每房一份。三是“老人肉”,七十以上的人每人一份。四是“丁肉”,每个男子一份。分的次序:先分胙肉,次老人肉,因为这两种人是可贵重的,每人大概分一斤。次房股肉,每股十斤八斤的有,十多二十斤的也有,整的分出去,再零分与房众。为什么要分房股肉呢?这是一种斗争,房下人少的要分房股肉,房下人多的反对分房股肉,主张分丁肉。但结果各地多半是照了人数少的房份的意见分了房股肉。为什么少数对多数胜利呢?因为这种公的产业,原是各房都有平均的权利的。次分丁肉,不是每个公都有分,多数公是没有丁肉分的,这是因为公款不多,或是人太多了的原故。有少数公堂谷肉不是平分而是轮分,名义叫做“轮收”,又叫“管头”,轮流替祖宗收租的意思。租收了,每年开支一小部分在祖宗的祭祀上,大部分落在管头的荷包里,这并不算“吃油饼”,因为这样做正是公堂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为什么呢?当他那个祖宗还没有死,把家产分拆给儿子们的时候,为了怕他的子孙日后把分得的一点田产变卖了弄得没有饭吃,就从田产中挖出一部分不分,作为公田,永不变卖。一面有了他死后的祭费,一面呢,他的穷困的子孙便得了周济了,这叫做“留出后路”。他的子孙也很赞成这种办法,因为这就是为自己留出后路。凡那祖宗生前没有立起会的,祖宗死后,子孙们只要稍为富裕也必定为他立会,出名叫做祀祖,其实是为了自己。所以轮流收租名则是轮流替祖宗收租,实则是轮流替自己收租。在这个意义之下,那些贫苦子孙往往闹着要分公田,同时富裕部分的子孙却反对分公田,成为一种氏族内部的阶级斗争。那些穷苦人闹着要分公田也不是要分了田去耕种,他们是要分了田去变卖,得钱还高利债或买明天的早饭米。在这种情形上面,看得出贫农群众因为他们苦得没有米煮,便把什么“祭扫”呀、“慎终追远”呀等等封建思想逐渐地不要了,他们的生活迫着他们要不了这些宝贝了。  

总计祖宗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B.神道地主  

神道地主即神、坛、社、庙、寺、观六种。“神”是指的各种各色的神,许多都有会,如赵公会、观音会、关爷会、大神会、真君会、婆太会、赖爷会、公王会、伯公会、文昌会等等,都是没有庙的。还有一种醮会,祈神之用,也属这一类。在上述的各种神内有一部分是立了“坛”的。坛是立起一块石头,有的几块石头垒成一个小屋,那里面藏着好灵验的神呀,因此叫做坛。不论神、坛,凡有会都有公田,出钱弄这种神会的通通是富农地主。神会的产业百分之九十五是田地,百分之五是谷子和钱。这种田、谷、钱,叫做“会底”。目的:一是为神,因为神能保佑他们人畜清泰,财丁兴旺;二是吃东西,神诞那一天吃一顿,过年过节还有肉分,但要斗了份子的才有吃有分。斗过份子后来穷了的,有顶退份子的办法,譬如每份是五块钱会底,人家就出五块钱给他“顶”了去,他就算是“退”出了会。“社”是与“神坛”有别的一种“社坛”,每个村子有一个,即使那个村子只有三家人,也有个社坛。为什么要社坛?保佑禾苗没有虫子食、牛猪六畜不至于遭瘟,保佑人们得到康健。每个社都有会,二月起,十月止,每月都开会,会期普通是初二,有些地方是十六。开会那天,同社的人每家来一个,不分贫富,一概有份,杀猪买酒,大吃一顿。吃过之后,开堂议事,作陂开圳呀,禁六畜伤害禾苗呀,禁胡乱砍伐山林竹木呀,条规不一,议论纷纷,也没有什么主席,也不要什么记录。虽然乱讲一顿,却有一种自然的秩序。就是当那所谓“老前辈”或所谓“更懂事的”讲得“更公道”的时候,大家都说他的话“讲得好”,就是这样子成了决议。这种社是群众的,虽然也信神,却与地主富农的神坛完全两样。这种社的会议是农民作主,不是豪绅作主,也不完全是富农作主,是大家来而“更公道”的人的话为大家所信仰,这个人就作了无形的主席。社坛有公堂的最少,大多数是每月初二开会(要敬神)时候大家斗钱,每人每次二毛、三毛至四毛,不来吃的不出。再讲到“庙”。庙是有屋子,而屋子里面有菩萨的。庙有个庙祝,土名叫做“庙老”,是个老头子,服侍菩萨,招扶香灯。庙多少有庙田,也有无田的庙。有庙田的,庙老吃庙田的租,无庙田的,庙老伙食从群众中捐钱谷。庙有城隍庙、关帝庙、三官庙、三圣宫、赖老庙、龙王庙、关岳庙、杨公庙、东岳庙、江东庙等等。庙的性质,是所谓“有功德于民则祀之”的意思。神坛是地主需要的,社坛是农民需要的,庙是地主、农民共同需要的。庙的田产很少,租入不够香纸费及庙老用,所以不是严重剥削所在。“寺”则完全不同,它是和尚的巢穴,是剥削厉害的地方。寺产都是大地主“施”出的,施了田的大地主,叫做“施主”。大地主为什么施田地给和尚呢?因为佛教是大地主阶级利用的宗教,大地主为了“修子修孙修自己”,所以施田给和尚。五福庵、回龙寺、正觉寺、观音阁、东笔山、大悲阁、鹅湖庵、西竹山、天台山、狮子岩、三角岽、角公岩、法华庵、西华山、南阳山、梵慧寺、甘露寺、九龙山,都是城区附近的和尚寺。道士斋公的叫做“观”,则有云盖岽、大山里、川塘坑等等。观的田产的来源和剥削的状况,与寺无二样。  

总计神道方面(神、坛、社、庙、寺、观)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八,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二十。  

C.政治地主  

又分二类,一是考棚、宾兴、孔庙、学租一类属于教育性质的,一是桥会、路会、粮会一类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  

县城的考棚田收得六百五十石租,经手的豪绅“吃油饼”吃去一百八十石,交出四百七十石与考棚。考棚田的来历是前清时候修建考棚,大地主捐了许多谷子,建筑余款,置买田地,作为考棚年修经费。起个“尚义祠”,把那捐款大地主的姓名写在木主上,捐多的主高,捐少的主矮。  

宾兴田的来历也是地主捐起的,田散在全县各堡,多数仍由原主管理,年交收获之五成与县城宾兴祠。宾兴祠在各堡设有分局掌管田产。田产的用途是作为乡试、会试的路费及中了举人、进士的奖赏(主要还是作为乡试路费和乡试奖赏),奖赏的别名叫做“花红”。县宾兴祠年可收千五六百石谷租。乡试(省考)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举行。每届寻乌试考的一百多人,每人路费二十四元,中了举的有花红百多元。宾兴祠内有百几十块木主,写的都是出捐的豪绅们的名字。科举废后,凡在赣州第二师范毕业的,每人发参观费三十元,使他们好往江浙一带参观。此外,往外国留学的也曾津贴过一回,一个留学日本的给了三百六十元。县城办简易师范及高等小学,即是用的宾兴祠的经费。  

建筑学宫也是地主捐钱,因此也如尚义祠、宾兴祠一样,起了一个“好义祠”,纪念那般捐主。后头祀孔经费又捐了千多元,是款子不是田地。  

学租是各姓地主捐集,为奖励本姓考功名的子弟的,姓姓都有。如篁乡古姓有学租一百石,车头邝姓有二百多石,至少的也有几十石。此外城区有“薪水会”,各区也有。各区普遍地有“文会”,性质同是奖励取功名,但系一种地方形式,由几姓或一区集合起来的。还有篁乡古姓某地主(古柏的祖父)捐出一百石租起个“尊育堂”,却是奖励全县读书人的,算是一个特别形式。  

总计教育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至于公益性质的桥会、路会、粮会的土地,数亦不少。不但大桥、长桥有会,村落小桥也往往有会。有会就有田,都是地主、商人捐起的,目的是修理桥梁。起始钱少,逐年放债堆积起来成了大数,置买田地。每年十二月算数、敬桥神,名之曰“做桥会”,捐主都来吃一餐,吃了之后还分猪肉,所以桥会实在是个剥削机关。桥会大的有八千元,田产每年收租五百石,那就是留车的浮桥。小的有二三石租的,乃是很小的小桥。  

路会不多,会田也少,全县不过十大几个(十五个以上叫十大几个)路会,每个路会不过收七八石谷。为什么桥会发达路会零落呢?因为路烂了修补易,不修补也不至于完全不能走人,桥则不然。  

粮会也少,全县不过几个,如篁乡的严姓,大田的梅姓,车头的邝姓,吉潭圳下的刘姓,各有一个,各有些田地。多的如车头邝姓粮会有五百石租的田,原是“军田”,现充粮会。粮会的作用是代替一族人完粮,抵制政府向族内各家迫粮。各方敲榨,各人不利,故斗钱成立粮会,或由各小公出钱斗成。有了粮会,法警只找粮会一处,免得各家受害。没有粮会呢?法警来了,脚钱多过粮钱,逾限不完要算利息,利又非常之重,因此起个粮会。粮会起始钱也不多,也是逐年放利积起来的。  

总计公益方面的土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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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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