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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火店

时间:2012-10-15 17:27:18  作者:  来源:中华智库园  查看:297  评论:0
内容摘要:(14)火店

有刘万利、合昌隆、刘鸿兴、温得利、潘发利、潘金利、汤日恒、同来安、曾记涛、九嫂子、大只四嫂子、古流芳、刘薙二(兼卖白酒)、古裕昌等十多家。火店里的客人以挑担子的为最多,占去百分之八十。卖牛的,背包袱子的(背着包袱子向着别地找生活去),四乡到城里来打官司的,往赣州读书的,变把戏的,卖膏药的,算八字的,和尚化缘的,行医的,看风水的,唱叫化歌的(即唱莲花落的),共占百分之二十。那百分之八十的挑担子客人中,大多数是鸡鸭客子,少数是挑烟皮客子(烟皮即烟叶)。

开火店不要多的资本,只须几条旧被窝,几床粗席子,买点米买点柴火,就可开张。店屋租钱要在几个月后才交付。  

开火店赚钱,靠赚那些撑伞子的和穿长衫子的。他们来了,把点好东西给他们吃,把点好床铺给他们睡,要走了给他们重重地敲一下子。挑担子的及其他穷人来了,火钱(即歇钱)饭钱都要轻些。吃饭照碗数算,比长衫客子照餐数算,便宜得多,每碗半毛(会吃的一碗又一个零碗就够,不会吃的半碗也够)。吃酒的一壶水酒等于一碗饭价。火钱每夜三个铜壳子(即铜板),因为要点一盏灯火,还要烧水洗身,故要火钱。冷天盖被窝,另拿被窝钱,每人两个铜壳子。火店卖酒饭的利润,每十毛本赚四毛。真的讲起来,开火店的赚钱,还是靠畜猪子,因为火店的糠、饭汤和零饭,是经常有的。  

火店的对头是警察和衙门口的差人,因为警察、差人要盘查,常常借了盘查为难客子,弄客子的东西,如像借了查烟土,一转眼把客子的银钱偷去了。若当戒严时候,还要因对答不妥当受那无妄的飞灾。以此客子怕上城里的火店,天还没黑,就在黄垇、河岭、长举、新寨等离城三里到十里的地方歇下来,火店的生意大受影响。  

火店中,同来安店是反动的。店主陈登祺,出身却是贫农,家在留车,穷得没饭吃,因为他会两手打,便在留车一带乡下教打。民国七八年他到县城当法警,民国十四年就开了同来安店,兼做油行。他因与官厅勾结,又跟留车劣绅陈吐凤要好,三二五暴动时保护县长谢寅出险,为谢所赏识,政权恢复,被提拔为靖卫队长。他率领队兵到双桥一带掳人勒款,焚烧革命群众房屋。谢县长走了,他回到火店里。这回苏维埃没收了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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