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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擅自向外表示态度*

时间:2012-9-13 16:47:38  作者:  来源:中华智库园  查看:233  评论:0
内容摘要:勿擅自向外表示态度

(一九四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据华中工委报称,华中某分区地委一级同志不向上级请示,擅自回答从广州来的一个外国记者及从上海来的一个中国杂志社记者很多带侦察性和挑拨性的问题。他们似乎完全不知道事先要请示这样一件事,或者虽然知道但不愿意请示,以致被敌人钻了空子。这件事证明你们反对下级事先不请示的无纪律状态的斗争,并未展开和深入。你们必须以此事为例证通令所属,引为鉴戒。并给予该地委一级的负责同志以适当的处分。以后各地对于从国民党区来的一切情况不明的中外记者,必须拒绝接谈任何问题。对于确系革命的或同情的记者,是否接谈,亦须请示上级决定。任何下级人员,不得擅自表示态度。

根据手稿刊印。


*这是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东北局、中原局及淮海前线总前委的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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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毛泽东新闻工作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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