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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不应只是“中国企业500强”中的配角

时间:2012-9-5 8:59:42  作者:李富永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查看:288  评论:0
内容摘要: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1日联合发布了“201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再次显出民企的弱势地位,自从500强发布制度建立11年来,并未有显著的扭转。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于1日联合发布了“201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再次显出民企的弱势地位,自从500强发布制度建立11年来,并未有显著的扭转。

相关数据显示,尽管有190家民企登上500强榜单,但与国企的310家上榜企业相比,不仅数量少,而且在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及净利润总额等诸多方面,均远远逊色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净利润总额,分别是民企的4.52倍、8.7倍和7倍。

榜单还显示,除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非典型身份外,榜单的前42家企业全部为国企,民企中最强的沙钢集团公司只坐到第44号交椅。

而全国工商联刚刚发布的2012年民营企业500强榜单数据,也显示了同样的规律,民企500强净利润尚不及五大行的七成。

当然,由于不包含单位资产利润率或人均赢利率等因素,因此仅仅凭上述各项指标只能说明企业经营规模的差别,却不能判断企业经营效益的好坏。规模大未必就一定强。所谓的500强,仅仅是指规模而非能力。

但对于盈利能力,也要区别对象。对垄断国企而言,即便是单位资产利润率或人均赢利率高于民企,也难以全部归功于自身经营之功。比如银行获得的高额利润,依靠的是过高息差。中国企业500强中的前43名国企,大量分布于金融、石油、通信等垄断行业,而民营企业在这些领域一直未能真正获得进入和平等竞争的机会,国务院各部委在今年6月前拿出的落实“新36条”的具体细则,也多有声名大而操作难的隐缺;而部分制造业和高科技行业的国企,同样集聚了全社会的技术精华。这些都是民企难以望其项背的重要原因。

我们认为,国企规模一家独大,不仅不是公平竞争之功,而且对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秩序而言有害无益。强弱悬殊之下,市场失衡,很难做到公平竞争,是明显的不合理现象;此外,国有资本过多地覆盖本应属于自由竞争的经济领域、甚至还不断地攻城略地,而民营经济踯躅一隅、民营化程度徘徊不前,都不是市场改革的理想境界。中国经济至今还被国企主导和左右,这与世界潮流背道而驰。比如,在完全市场化的美国,据专家介绍,500强企业中没有一家是国企。

起航于改革开放浪潮中的民营企业,如今已入而立之年,虽然30多年来有了长足进展,舴艋小舟变成了万吨大船,但如果与国企相比,依然是小巫见大巫。不但利润丰厚的垄断领域始终难以真正进入,仅融资困难、人才缺乏和税负沉重等,就使得大部分中小企业举步维艰,盈利水平低下。所以民企尽管承担了就业主力军的重任,吸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但员工平均收入远远低于国企。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1年,全国国有单位职工平均收入高出民企职工一倍以上。基于所有制不同而产生的收入差距,构成了全社会收入悬殊的主要成分之一。显然,这对扩大内需非常不利。在当今经济增长乏力的背景下,这些状况急需有突破性的改观。

我们期待,有关部门拿出勇气和智慧来,在中小企业减税、融资服务等关键问题上做出有力的举措来。


标签:民企 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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