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非遗法》执法检查汇报会上获悉,云南省启动实施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程,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体系,现已有各级政府批准公布的非遗保护名录8590项。
在批准公布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有国家级90项、省级197项、州(市)级2881项、县(区)级5422项,傣族剪纸、藏族史诗《格萨尔》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在对全省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及民族民间技艺传承人进行大规模调查的基础上,云南省率先在全国开展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命名,建立起四级传承人认定体系。今年4月,云南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惠民体系建设的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全省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云南省政府决定2012年至2015年,每年安排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经费1000万元。
(记者杨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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