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SS订阅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智圣文库

湘潭教育促进会简章〔1〕

时间:2012-6-15 13:24:48  作者:  来源:  查看:484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九二○年七月二十七日)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湘潭教育促进会。第二条 本会以促进湘潭教育为宗旨。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议会后街第四〔2〕号。第四条 本会会务如左:一、对于教育行政之建议。二、对于县教育会组织之根本研究。三、对于全邑教育经费整理扩充及支配之研究。四、对于普及教育具体计画之...

(一九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湘潭教育促进会。

第二条 本会以促进湘潭教育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会址设议会后街第四〔2〕号。

第四条 本会会务如左:

一、对于教育行政之建议。

二、对于县教育会组织之根本研究。

三、对于全邑教育经费整理扩充及支配之研究。

四、对于普及教育具体计画之研究。

五、对于本县教育临时发生事项之研究。

六、对于教育学理之研究及新文化之传播。

七、凡本会研究所得之结果,得编发会报或单行本。

第五条 凡赞成本会宗旨,能服务教育事业者,由会员二人之介绍,得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凡会员违背本会宗旨或损害本会名誉者,由会员过半数之出席,出席会员三分二之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七条 本会议事细则另订。

第八条 本会设干事六〈八〉人。其职务如左:

一、总务干事一人,执行一切会务。

二、文牍干事二人,掌纪录及文书事项。

三、庶务干事二〈一〉人,掌收支会计事项。

四、交际干事四人,掌对外交际事项。

五、编辑会报及他项印刷物时,由干事临时推定会员若干人为编辑员。

第九条 本会会员每人纳入会金光洋一元。如会中刊发文报或须他项特别费用时,干事会临时召集会员开会募集。

第十条 本简章有未尽事宜,经会员三分二之同意,得修正增减之。

根据1920年7月28日湖南《大公报》刊印。

注释

〔1〕本文未署作者姓名。1920年7月26日湖南《大公报》刊登的《发起湘潭教育促进会》记载:7月25日,毛泽东与在省湘潭教育界人士开会,决定成立湘潭教育促进会,会议推出筹备员龙彝、吴毓珍、马文义、毛泽东四人,担任章程起草人。同年7月28日该报在刊登此简章时,在前面加有如下一段话:7月27日湘潭教育促进会开成立会时,“由起草员宣读章程”后,即“票举干事,总务吴毓珍,文牍毛泽东、龙彝,庶务朱矫,交际马文义、宋焕达、戴星炳、黄泽霈,各干事就职。”此简章后收入1921年5月1日编印的《湘潭教育促进会会报》第一期,文字略有改动。本文标点为本书编者所加。

〔2〕此字原缺,1921年5月1日《湘潭教育促进会会报》第一期收编的该文此处为“四”。




中华智库园(www.zhzky.com)上传


标签:湘潭教育促进会简章 毛泽东早期文稿 
相关评论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所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若所选内容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本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以便即时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邮箱:zhzky102@163.com

 

主办单位:智库园(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企集成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569  备案号:京ICP备100207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