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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敬告男女青年

时间:2012-6-14 17:33:06  作者:  来源:  查看:1278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兼公〔1〕先生在大前天本报“随意录”内,登了一段《改革婚制的牺牲者》,对于赵女士〔2〕的自杀,下一个警告于做父母的。他说:“……中国人不都是些聋子瞎子,必定总有一丝半点儿的良心,就应该有一个澈底的觉悟,不再去干涉他的儿女婚姻。这个女子还死得值。……我们不...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兼公〔1〕先生在大前天本报“随意录”内,登了一段《改革婚制的牺牲者》,对于赵女士〔2〕的自杀,下一个警告于做父母的。他说:

“……中国人不都是些聋子瞎子,必定总有一丝半点儿的良心,就应该有一个澈底的觉悟,不再去干涉他的儿女婚姻。这个女子还死得值。……我们不要辜负他,不要使他白白的送了一条性命。”

兼公先生的话,说着一半了。但是,还有一半没有说着。我补着说:

“全中国的青年男女诸君!你们都不是些聋子瞎子,眼见着这么一件‘血洒长沙城’的惨事,就应该惊心动魄,有一个澈底的觉悟。你们自己的婚姻,应由你们自己去办。父母代办政策,应该绝对否认。恋爱是神圣的,是绝对不能代办,不能威迫,不能利诱的!我们不要辜负了他,不要使他白白送了一条性命。”

读者诸君以为何如?

根据1919年11月19日湖南《大公报》刊印。署名泽东。

注释

〔1〕兼公,即龙彝,见本书第415页注〔2〕。

〔2〕赵女士,见本书第414页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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