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同意。[2]
毛 泽 东
十一月十四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关于中印边境冲突和中印关系问题的通知》的批语。
[2]中共中央的《关于中印边境冲突和中印关系问题的通知》说:十月二十日,印度军队在中印边境向我国发动了全面的武装进攻。我们一方面坚决地进行了自卫反击,打退了印度侵略军;一方面高举和平谈判的旗帜,提出了停止边境冲突、恢复和平谈判、解决边界问题的三项建议。但是,印度却公然拒绝了这三项建议,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企图使中印边界冲突长期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方针仍然是要力争在三项建议的基础上停止冲突,重开和谈。同时,要准备同印度进行长期的斗争。如果印度方面发动新的军事进攻,我们将本着自卫的原则,给它更大的打击。我们绝不主动采取恶化两国关系的步骤,并将寻求可能导向停止冲突、重开会谈的机会。周恩来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十四日批示:“根据主席指示,写了这一通知。妥否,请主席批示,并送刘、朱、邓、彭、陈、瑞卿核阅,退尚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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