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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门蒋军向我炮击的处置意见的批语[1]

时间:2012-6-9 12:33:02  作者:  来源:  查看:245  评论:0
内容摘要:(一九六○年八月七日) 照办。[2]毛 泽 东八月七日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一九六○年八月五日报告的批语。 [2]罗瑞卿的报告汇报了金门国民党军在一段时间内向我炮击的情况,并提出四点意见...

(一九六○年八月七日)

照办。[2]

毛 泽 东

八月七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军委秘书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一九六○年八月五日报告的批语。

[2]罗瑞卿的报告汇报了金门国民党军在一段时间内向我炮击的情况,并提出四点意见:(一)立即加强侦察措施,进一步查明敌人这一炮击的企图。(二)对敌人的零星炮击,我可暂不置理。(三)如敌继续打炮,对我造成危害,我即考虑采取压制或惩罚性的炮击,但这种炮击,应报中央军委决定。(四)不管敌人的炮击企图如何,我厦门前线部队均应适当加以戒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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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对金门蒋军向我炮击的处置意见的批语 建国以来毛泽东军事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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