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三年七月八日)
彭司令员并告金首相、李克农[2]同志:
七月七日午来电悉,并转发平壤。同意将修正军分线[3]问题暂不向对方提出,而推迟到十八日左右看军事进展情况再定。如果到十八日左右原定的军分线无甚变动,即可不提此问题。如果届时攻夺金城以南的任务基本上完成,即应提出修正军分线,使之符合于当时实际情况。对方若坚持不肯,我们可以退一步,主张以新占地区为非军事区,而将军分线划在这个地区内,若对方继续坚持反对,我们还是要争至适当时机,仍在六月十七日的军分线上确定下来。自复会至十八日左右期间,可就有关停战协定的实施的其他各种问题与对方进行讨论,并尽可能取得对方对这些问题的肯定答复。因此,停战签字日期如无新的变化亦须推迟到七月二十日以后。
我们的方针仍然是掌握主动,争取停战。如果能争取停战签字,则不论李承晚参加停战与否或参加了而在停战后还要进行破坏,我们均可以停战协定的签订来瓦解联合国军阵营和美李军队的士气。如果不能签字,则主动权仍在我们手中,可以继续在政治上、军事上打击敌人。
毛 泽 东
七月八日三时半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给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的电报。
[2]金首相,指金日成,当时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首相。李克农,当时任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副部长、朝鲜停战谈判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负责人。
[3]军分线,即军事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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