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此件请周[2]一阅。关于军委设审计机关问题[3],似有必要;如同意,即请彭主办;如有意见,请与彭商处。
毛 泽 东
十月二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对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彭德怀转呈的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萧向荣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一日报告的批语。
[2]周,指周恩来。
[3]萧向荣在报告中建议:“最好是在军委设审计机关,凡经军委批准之工程,即可由原单位直接送审计机关审查,审计机关即有批准之权,不要层层审查,既拖延时间,又浪费人力。”
中华智库园(www.zhzky.com)上传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所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若所选内容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本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以便即时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主办单位:智库园(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企集成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569号 备案号:京ICP备1002076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