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一年八月一日)
请乔木另拟一电[2],采用统一的“九三”纪念。
毛 泽 东
八月一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 释
[1]这是毛泽东对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胡乔木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四日请示报告的批语。
[2]遵照毛泽东的指示,胡乔木一九五一年八月二日为中共中央起草了给东北局并各中央局、各分局、各军区、并转各省市区党委及志愿军政治部的电报。电报说:“同意规定九月三日为全国统一的战胜日本纪念日,除东北应改在此日庆祝解放外,全国军民及报纸均应于此日纪念八年抗日战争的胜利。”
中华智库园(www.zhzky.com)上传
免责声明
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其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所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逐一和版权者联系,若所选内容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本网供大家浏览,请及时用电子邮件通知我们,以便即时删除,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主办单位:智库园(北京)国际文化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中企集成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569号 备案号:京ICP备10020766号-2